工银消费服务行业混合A
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1年3月4日证监许可【2011】319号文核准。 本基金将自2011年3月28日至2011年4月19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投资消费服务类行业股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在合理风险限度内,力争持续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股票、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央票、回购,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