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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A

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基金契约及其它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51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兼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4年4月12日至2004年5月19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最低认购金额:1000元;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最低赎回额:100份基金单位。 以增强指数化投资方法跟踪目标指数,分享中国经济的长期增长,在严格控制与目标指数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90~9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股票投资以中信标普300指数作为目标指数,债券投资以中信国债指数为目标指数。除非因为分红或基金持有人赎回或申购等原因,本基金将保持相对固定的股票投资比例,通过运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及先进的数量化投资技术,控制与目标指数的跟踪误差,追求适度超越目标指数的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70~79%,正常情况下将保持在75%左右,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现金不低于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90~99%;现金不低于1%。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指数化投资采用分层抽样法,实现对中信标普300指数的跟踪,即按照中信标普300指数的行业配置比例构建投资组合,投资组合中具体股票的投资比重将以流通市值权重为基础进行调整。股票投资范围以中信标普300指数的成份股为主,少量补充流动性好、可能成为成份股的其他股票,并基于基本面研究进行有限度的优化调整。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国债、政策性金融债投资采取优化选样法跟踪中信国债指数,主要依据利率预期及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等因素选取国债、金融债投资品种。 95%×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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