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现金增利货币F
南方现金增利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F类份额
基金由基金发起人依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契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2号文批准发起设立。基金发起人兼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自2004年1月29日至2004年3月3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公开发售。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赎回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单位。自2016年9月21日起增加南方现金增利基金的F类份额类别。 本基金为具有高流动性、低风险和稳定收益的短期金融市场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标的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金融工具:剩余年限小于397天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及可转债等短期债券(可转债持有期间不可转为股票)、中央银行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回购、现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基金可投资的大类资产主要为短期金融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剩余年限小于397天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及可转债等短期债券(可转债持有期间不可转为股票)、中央银行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回购、现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这些金融工具的投资期限较短,因此本基金资产配置的目标是充分满足流动性的基础上考虑稳定的投资收益。本基金的战略资产配置部分,主要包括市场利率预期、基金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水平等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宏观经济情况及未来资金面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战术资产配置部分,主要包括交易市场和投资品种选择、关键时期的时机选择、回购套利、选择价格低估的央行票据和短债等将由基金经理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市场环境变化,充分利用公司研究资源和金融工程技术调整资产配置比例,以期达到优化配置效果。本基金资产配置的目标是充分满足流动性的基础上考虑稳定的投资收益。本基金的战略资产配置部分,主要包括市场利率预期、基金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水平等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宏观经济情况及未来资金面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战术资产配置部分,主要包括交易市场和投资品种选择、关键时期的时机选择、回购套利、选择价格低估的央行票据和短债等将由基金经理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市场环境变化,充分利用公司研究资源和金融工程技术调整资产配置比例,以期达到优化配置效果。 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